428皇室法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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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,旨在?保所有皇族成?都能在?性?歧?的?境中?得相?的???地位。

    ?葛梁最初的是把「兄弟」、「姐妹」改成了「同父或同母的平?皇族」,因???上「兄弟」、「姐妹」的性?只有男性或女性。然而,考?到「父」和「母」的性?身份也同?固定?「男」和「女」,?葛梁?一步修??「相同直系血???的平?皇族」。?一表述不?更加精?地涵?了所有具有共同直系血?的皇族成?,?避免了因使用性???而可能?生的限制,?一步??了?性?多?性?平等的尊重。

    第八?

    原文:

    成?皇嗣之皇子?皇太子。若?皇太子,?成?皇嗣之皇??皇太?。

    ?除此?文

    理由:

    ?一?文在修改後不再需要特??立「皇太子」或「皇太?」等??,因?不再有性??分??。?了?化??和?系,??些繁?的???除,未?的皇嗣??一以「皇嗣」?呼。

    第九?

    原文:

    皇帝及皇族,均不得收?後代。

    修改後:

    皇帝及皇族,均不得收?三周?以上之人。

    理由:

    ?一?文旨在避免皇室?承??的混?,特?是?一皇族中?直系後嗣?,收?未成年人成?重要的?承方式。三周?以下的孩子基本?有??,便於後期的?育和教育。因此,?一改?更加符合??情?,?保?未?的?承能?在合法????作,既能??皇室的?定,又能?保未?的?承人能?在???的?境中成?。

    而且?葛梁也清楚的知道,?子作??性人,?不具有生育能力,所以皇位的?承只能靠收?。

    第十?

    原文:

    ?立皇后及皇族男子的婚姻,均???皇室????。

    修改後:

    ?立皇后及皇族的婚姻,均???皇室????,但皇族?了?婚而自主??皇族身分,?不受此限。

    理由:

    ?一修改旨在尊重婚姻自由的原?,同?避免?不?宜加入皇族的人?入?一?系。?著?代?值?的??,婚姻不再??是一?政治工具,它也??尊重??的??。在保?皇室尊?的同?,??的?文???皇族成?提供了一定的自由度,使得婚姻不再成?束?。透?「自主??皇族身分」的?定,皇族成?若?其他皇族成??婚後????身份,可以??不受限制,?少不必要的外部干涉。

    第十一?

    原文:

    年?十五?以上之??王、王及女王,根?本人意?,且?皇室????,可??皇族身份。

    除前??定外,如?王(皇太子及皇太?除外)、??王、王及女王出?特?之不得已事由,?皇室????,得??皇族身份。

    修改後:

    年?十五?以上之?王、王,根?本人意?,且?皇室????,可??皇族身份。

    除前??定外,如?王(皇嗣除外)、王出?特?之不得已事由,?皇室????,得??皇族身份。

    理由:

    ?一修改延?了之前?除性?限定的做法以及去掉「皇太子」及「皇太?」?些已??除的??。

    第十二?

    原文:

    皇族女子?皇帝及皇族以外之人?婚者,??皇族身份。

    修改後:

    王的後代若?皇帝之五代以外之血?家人,??皇族身份。但因?皇帝?更而?成皇帝之五代及五代以?之血?家人,根?本人意?,且?皇室????,可恢?皇族身份。

    理由:

    ??修改的核心目的是?皇族血?的?定?行?整,?著皇族??的??,不?根?婚姻或性??定是否持有皇族身份,而是?根?血??近?行??。

    ?葛梁原本打算?除?一?,以避免性?歧?的??,因?原文??皇族女子婚姻???行限制,似乎?含?女性的歧?。然而,??深入思考,他??到,皇族的?限制膨???帝?的?期?定造成不可忽?的?面影?。?此,他提出?以血??近?基??行身份?定,同?兼??活性,允?因皇帝?更而重新符合血???的?人,根?自身意?及皇室??的??恢?皇族身份。??的改?既避免了性?歧?,又能有效管理皇族的?模,?持皇室的核心地位?帝?的?政?定。

    第十四?

    原文:

    皇族以外之女人成??王妃或王妃者,在其夫?世?,根?本人意?,可??皇族身份。

    上述?定者,在其夫?世?,除前??定外,若出?特?的不得已的理由,?皇室????,得??皇族身份。

    第一??定者,在?其夫?婚?,??皇族身份。

    第一?及前??定,?用於前??定的?其他皇族?婚的女人。

    修改後:

    皇族以外之人成??王妃或王妃者,在其配偶?世?,根?本人意?,可??皇族身份。

    上述?定者,在其配偶?世?,除前??定外,若出?特?的不得已的理由,?皇室????,得??皇族身份。

    第一??定者,在?其配偶?婚?,??皇族身份。

    第一?及前??定,?用於前??定的?其他皇族?婚的人。

    理由:

    ?一修改延?了之前?除性?限定的做法。原文中的「女人」、「夫」已被替?成更?中立的「人」、「配偶」。??的修改不?符合性?平等的基本原?,?避免了?性?的歧?,?婚姻中的所有成???平等?待。配偶?世或?婚後的身份???,也??了???意?的尊重。

    第十五?

    原文:

    皇族以外之人及其後代,除了女人成?皇后,或?皇族男人?婚外,不得成?皇族。

    修改後:

    皇族以外之人及其後代,除了成?皇后,或?皇帝、皇族?婚外,不得成?皇族。

    理由:

    ?除了「女人」、「男人」?些性?限定,?其他?文一致,?性?中立的原???到底。??的修改?法律更加??且具?未???性,??性?如何,?婚姻的定?都能?平等?待,消除??偏?。此外,?然第五?已?定?王?皇族,第六?明??定皇后以外的皇帝配偶??王,但考量到法律的??性?周延性,「皇族」一?在定?上?指「皇帝的家族」,?不包含皇帝本人,?避免?生歧?,故在此?文中明?加入「?皇帝?婚」的?件,以?保?文的完整性???性,避免未?可能的??。

    【第三章:?政官】

    第十七?

    原文:

    按照下列?位,由成年的皇族?任?政官:

    一、皇太子或皇太?;

    二、?王及王;

    三、皇后;

    四、皇太后;

    五、太皇太后;

    六、??王及女王。

    前?第二款之情形下,按照皇位?承?序?定;前?第六款的情形下,比照皇位?承?序?定。

    修改後:

    按照下列?位,由成年的皇族?任?政官:

    一、皇嗣;

    二、?王及王;

    三、皇后;

    四、太上皇帝或超太上皇帝;

    五、太上皇后或超太上皇后;

    前?第一、二款之情形下,按照皇位?承?序?定。前?第四款之情形下,按照?分?序?定。前?第五款之情形下,按照年??序?定。

    理由:

    ??修改了原有的??,以符合皇位?承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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